第一项:严格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
1.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资金风险监管责任,提高住房公积金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住房公积金安全监管,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资金管理无挤占挪用、无项目贷款、无其他投资项目等违规问题。
第二项:全年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0000人。
1.梳理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非公单位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催建工作,不断扩大低收入职工的缴存覆盖面。
2.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对有条件的单位实行依法催建,采取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有效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
第三项:全年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额26亿元。
1.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好企业开展2016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加大对欠缴单位的催收力度,严格规范企业缴存行为,努力做到按时足额全员缴存。
第四项:积极落实好贷款新政策,加大对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全年贷款发放不低于16亿元。
1.加强对贷款新政策的落实力度,有效降低职工购房贷款压力,新帮助5200户职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2.严格贷款审批,加大回收力度,确保年末贷款零逾期。
第五项: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5亿元。
1.优化提取流程,提升服务质量,逐步简化部分提取业务的办理手续。
2.完善委托逐月还贷、房租及下岗失业等提取政策,帮助低收入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第六项:加强公积金服务大厅建设,方便职工办理业务。
1.高标准加快经区和乳山管理部服务大厅的装修建设,确保7月份前投入使用。
2.积极争取各市区政府的支持,年内启动临港区和石岛管理部新服务大厅的购建工程。
第七项:与银行联网在银行自助终端增加公积金服务功能。
1.7月份前,完成与工行、建行的数据接口建设以及核心业务系统流程处理。
2.11月份前,完成与银行的调试上线。
第八项:建设业务稽核系统,提高审计手段和水平,建立公积金业务和资金的全过程监督。
1.8月份前,完成项目需求和论证工作,明确项目建设方案。
2.12月底前,完成系统开发建设,建立内部控制机制。
第九项:建设应用程序性能监控系统,保证中心信息化系统安全。
1.4月份前完成项目调研论证工作,明确项目建设需求。
2.6月份前完成系统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