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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金字〔2010〕4号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的议事、决策情况,我省决定实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席各市管委会会议制度。请各市给予支持和配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应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有关材料报送我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
二、管委会会议召开期间,我厅将派员列席会议,旁听会议内容,但不参与任何议事、决策意见。
三、各市应在会议召开前5天,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通知我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
本制度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