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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我市对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给予了多方面的优惠,这些优惠的具体内容包括那些?
  • 发布日期:2016-06-21来源: 威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

     

    答: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委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文件精神,2015年,我市先后两次放宽了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放宽贷款申请条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必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调整为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二是降低首付款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20%。三是延长贷款年限。将个人住房贷款年限由30年延长至40年。四是提高了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并且暂停执行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20倍挂钩的规定。五是开展异地贷款和商转公业务。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后,有力的支持和拉动了职工的住房消费,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今年1-3月份,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683户,较同期增长了47.6%,发放金额53521万元,较同期增长了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