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威住〔201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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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
和完善个人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为防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泄露,保护职工个人隐私,为开通短信平台和个人网上服务厅奠定基础,给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经研究,决定为全市缴存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并对个人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希望各缴存单位和职工积极配合,做好上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登记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以下简称“单位经办人”)信息。
2.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原统一使用的初始密码,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中心将为每位职工生成6位数字的随机密码作为初始密码(已由职工修改过的6位数字密码仍可正常使用),该初始密码由单位经办人进行保管和发放。
3.上报缴存职工手机号码信息。中心将为上报手机号码的缴存职工免费提供短信服务(不愿享受此项服务的可以回复短信退订),可用于账户查询、缴存通知、个人网上业务验证等功能。
二、工作流程
1.
2.
3.
缴存职工获取初始密码后,应尽快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厅、12329自助语音服务或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的自助查询机及时进行初始密码修改,以免造成个人隐私的泄露。
三、工作要求
1.单位经办人要对职工个人密码进行保密,妥善保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初始密码表》,避免信息泄露,并确保初始密码发放到本人手中。
2.
3.单位经办人在线上报基础信息时,不得修改《职工信息完善登记表》的格式,保证上报信息准确完整。
联系人:毕晓文 0631-521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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