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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15-04-16来源: 威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4月15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5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威海市纪念路3号5楼,联系电话:5222530。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威海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会计科、信息技术科、稽查科、贷款科、调研科、客户服务中心、征收管理办公室,下设市区管理部、高区管理部、经区管理部、文登管理部、荣成管理部、乳山管理部、石岛管理部。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序号
    姓名
    职务
    分工
    1
    孙世都
    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分管人事、财务等工作。
    2
    黄 涛
    副主任
    负责依法行政和信访稳定工作,分管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工作。
    3
    姜向东
    副主任
    负责政工及机关工作,分管党员教育、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争先创优、工青妇、老干部及联系包扶村等工作。。
    4
    周广利
    总会计师
    负责信息技术、计划会计、岗位目标责任制的修订和考核、职工教育、制度建设、各类合同的签订和完善等工作。
    5
    慈新腾
    副主任
    负责纪检监察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
     
    管理部服务大厅地点、对外服务时间及客服电话:
    序号
    大厅名称
    地点
    对外服务时间
    客服电话
    1
    市区管理部
    威海市海滨中路56号
    农商银行一楼北厅
    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00-16:30
    12329
    2
    高区管理部
    威海市山大路15号
    3
    经区管理部
    威海市海滨南路17号
    4
    文登管理部
    文登市米山东路西17-1号
    5
    荣成管理部
    荣成市阳光财富广场6号
    6
    乳山管理部
    乳山市胜利街69号
    7
    石岛管理部
    荣成市石岛黄海南路145号
           中心网站: http://www.whsgjj.cn
    网上服务:网上查询和办理业务、服务热线、短信、终端、手机App、微信、微博、移动互联等。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工行、建行、山东威海农商银行。2014年,全市实缴单位 6147家,实缴职工 45.3万人,当年新开户单位 295家, 新开户职工 1.3 万人,缴存 22.1亿元,同比增长 14.5 %。截至 2014年底,缴存总额 133.7亿元,缴存余额 78.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19.8%、 15.3%
    (二)提取:2014 年,提取 11.7 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 52.9 %,比上年同期增加 4.3 个百分点。截至 2014 年底,提取总额 55.5 亿元,同比增长 26.7 %。
    (三)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威海市商业银行、山东威海农商银行。 2014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5482笔,同比下降 9.6%,发放金额 13.1 亿元,同比增长5.5%。回收个人住房贷款本金 6.8 亿元。截至 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5.1 万笔 99.2 亿元,贷款余额 56.6亿元,同比增长11.9 %、 15.3 %、 12.6%。资金使用率为 83.8 %,比上年同期减少 0.4 个百分点。
    (四)资金存储:截至 2014 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1]9.3亿元。其中,活期 630万元,1年以内定期(含) 3.4亿元,1年以上定期 4.8亿元,协定存款 1.04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4 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 31545.9 万元,同比增长 15.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542.2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24003.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 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17570万元,同比增长 9.7 %。其中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 15375 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 991.8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1200.2 万元,抵押登记费支出3 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 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3975.9 万元,同比增长 24.7 %。增值收益率为1.9 %,比上年同期增加 0.1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4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635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6333 万元(包括购置经区、乳山管理部服务大厅预算4100万元,系统升级改造630万元,已报市政府待批),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7008 万元。
    201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1886.9 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8911 万元。
    截至 2014 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5656 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8661 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4年,管理费用支出188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6.2万元,公用经费658.8万元,专项经费581.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截至 2014 年底,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为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 5.2 %和 14.5 %。
    (二)提取业务: 2014年,提取住房公积金 5.95万笔    116945万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 76.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27.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49.3%,租赁住房占 0.01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23.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1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0.0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 4.4%,其他占 1.8%)。
    (三)贷款业务:2014 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2]为 17.2 %。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 45409 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 50.3%,90-144(含)㎡占 43.6%,144㎡以上占 6.1%;新房占 79.3 %,二手房占 20.7%。
       (四)住房贡献率:201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100.3 %。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1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月缴存基数最高为10750元,月缴存基数最低为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职工本人和单位分别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低于8%,最高不高于12%。一个缴存单位必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2014年11月22日,按照人民银行规定,下调了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含)以下由4%下调为3.75%,5年以上由4.5%下调为4.25%,并于当日执行。
    3.当年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政策调整情况。一是2014年5月19日出台了《威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提取管理规定》。对缴存职工本人、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二是2014年11月17日出台了《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并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将职工申请贷款由必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放宽为连续缴存6个月,开展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房屋抵押登记费由借款人承担调整为管理中心承担,将房款全部付清借款人的贷款资金调整为一律划入售房单位(或售房人)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内。
    4.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出台了《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管理规定》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管理规定》,方便单位和职工足不出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2)建成12329短信服务平台。出台了《住房公积金12329短信服务管理规定》,在全省率先开展了12329短信服务。
    (3)加强服务大厅建设。购置了高区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在各市区服务大厅增设了外网自助服务终端,进一步改善了服务设施,优化了服务环境。
    (4)简化业务审批手续。取消了原来需要手工填写的《提取申请表》和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需原单位盖章的规定,简化偿还商贷提取材料,方便了职工办理业务。
     
    有关指标事项说明:
    [1]结余资金存款额:指年度末住房公积金存款额扣除缴存余额15%的备付金后的结余金额。
    [2]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当年新增余额总和的比率。
    [3]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指当年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所有职工所需支付贷款期内的贷款利息总额与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差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