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对2017年8月1日之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清理。现将我中心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公告如下:
7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件规范性文件废止: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 《威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提取管理规定》(威住〔2014〕9号)编号:WHCR—2014—0380002
2. 《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管理办法》(威住〔2015〕29号)编号:WHCR-2015-0380010
3. 《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威住〔2010〕19号)编号:WHCR-2015-0380011
4.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威住〔2010〕20号)编号:WHCR-2015-0380012
5.《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威住〔2010〕21号)编号:WHCR-2015-0380013
6.《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变更管理规定》(威住〔2010〕22号)编号:WHCR-2015-0380004
7.《关于暂停执行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威住〔2017〕9号)编号:WHCR-2017-0380001
附件2: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威住〔2015〕12号)编号:WHCR—2015—0380001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