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调离我市的缴存职工,在外地的新单位已经为你开户,可申请将我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新工作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移时需提供资料如下:
① 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转移函) 原件1份
② 调令或户口迁移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 职工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 填写《威海市住房公积金辖外调出申请表》一式2份
如该职工已在外地工作,可以委托单位或亲属代为办理转移手续,办理时,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