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威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威海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 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管理规定
  • 发布日期:2014-12-31来源: 威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威住〔2014〕29号
    ━━━━━━━━━━━━━━━━━━━━━━━━━━━━━━━━━━━━━━━━━━━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
    《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方便和规范缴存职工办理网上公积金业务,我中心研究制定了《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30日
     
    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个人网上业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个人网上业务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通过威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网厅系统”)办理的业务,主要包括查询类、签约类和资金类业务。
    1.查询类业务主要提供公积金信息查询、贷款信息查询、贷款进度查询等信息查询服务。
    2.签约类业务主要包括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协议的签约和终止、短信服务的签约和解约等。用户可在除系统结算(每天17:30-19:30)外的时间办理。
    3.资金类业务是指用户通过个人网厅系统办理的提取、贷款等涉及银行资金的业务,包括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个人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逾期还款、提前部分还款(还款额按万元的倍数,下同)和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以下简称“提前全部还款”)。用户可在工作日的8:30-16:30办理。
    第三条 每个用户只能绑定一个手机号码。手机号码的归属地须在山东省范围内。用户可通过个人网厅系统、服务大厅柜台等途径办理手机号码的绑定、变更及撤销业务。
    第四条 用户须在绑定本人的银行卡和手机号码后才可办理资金类业务。
    第五条 每个用户只能绑定一张本地的银行卡用于办理资金类业务,银行卡的发卡行须与管理中心实现系统直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只能绑定本人的贷款还款卡,可以通过个人网厅系统进行银行卡的绑定与绑定变更,其他用户须本人持身份证、银行卡到服务大厅柜台办理。
    第六条 办理资金类业务时,管理中心须根据业务需要获取用户在银行、房管、民政、公安、社保、税务等其他部门的相关个人信息进行联网核查,用户须根据个人网厅系统的提示对管理中心进行授权后方可继续办理业务。
    第七条 办理网上提取业务时,绑定工行或建行银行卡的,公积金账户资金可以实时到帐,绑定其他银行卡的,需进行跨行结算,资金在24小时内到帐。因绑定的银行卡挂失、销户、冻结等原因造成资金无法正常拨付的,业务自动作废。
    第八条 用户办理正常还款、逾期还款、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全部还款业务,要保证绑定的银行卡账户资金足额、账户状态正常,如支付未成功,业务自动作废。
    第九条 用户在办理提前全部还款业务后,应持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到服务大厅柜台办理贷款结清后的相关手续。
    第十条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的职工,可在网上进行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协议的签约和终止,具体须遵循《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签约业务的,用户需网上签订《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书》;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终止业务的,用户需网上签订《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终止协议书》。
    第十二条 用户应确保登录正确的管理中心网址(http://www.whzfgjj.com,或http://www.whsgjj.cn),并从网站的链接处进入个人网厅系统。直接输入该网址或将该网址添加到浏览器的“收藏夹”中,不得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超级链接方式间接访问。 
    第十三条 个人网厅系统提供密码验证登录和短信验证登录两种登录方式。使用密码验证登录,用户需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和图形验证码;使用短信验证登录,用户需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码。
    第十四条 用户应确保登录个人网厅系统的计算机以及储存在计算机系统和通讯系统中信息的安全性。定期下载安装最新的操作系统和浏览器安全程序或补丁,安装防火墙,安装正版软件并及时更新杀毒软件。
    第十五条 凡通过使用身份证号、密码及手机验证码完成的一切业务均视为用户本人所为。
    有关手机验证码的说明及风险提示明确如下:
    1.手机验证码是用户在个人网厅系统短信验证登录、业务办理确认的过程中,用手机短信进行验证的一种认证方式。
    2.用户开通短信服务时,应保证手机号码的真实准确。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改。
    3.用户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必须核对手机验证码认证信息是否与当前业务一致,核对无误后再输入手机验证码进行确认。
    4.管理中心对用户提供的手机号码信息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管理中心在门户网站或个人网厅系统升级前将提前予以公告,请用户予以关注。对于个人网厅系统升级需中断服务的、或因不可抗力等异常因素导致管理中心无法提供网上服务的,请用户到服务大厅柜台办理业务。
    第十七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5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