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威住〔2015〕23号《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意见》,为节省办事成本、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方式,新贷款已从2015年10月份开始实行逐月冲抵还贷方式,老贷款将从2017年1月起由每年一次性提取方式,转为逐月冲抵还贷方式。委托逐月冲抵还贷业务(以下简称冲还贷)是一项顺应时代发展的便民之举,为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实现顺利切换,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冲还贷的含义
冲还贷是采用一次委托、逐月抵还贷款本息的方式,由管理中心通过内部转帐,每月从借款人或配偶一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转与当月应还款额相等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当借款人或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自动转为银行卡扣款。
二、业务内容
1、公告日至
2、
三、业务办理方式
1、柜面办理:本人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贷款地的管理部柜台办理,借款人可代办。
2、个人网厅办理:登录中心网站www.whzfgjj.com ,进入个人网厅页面,在贷款业务模块进行办理,借款人和配偶需各自办理。
四、特别提醒:还款期间职工婚姻状况发生变动时,请及时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到服务大厅柜面申报办理变更手续。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29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