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心2016年7月15日发布的《关于全面开通冲抵还贷业务的通知》要求,将从2017年1月1日起由每年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一次性提取12个月的还款额),转为逐月冲抵还贷方式。2017年1月1日后,未办理冲还贷业务的贷款职工,系统不自动进行冲还贷还款,仍通过银行卡进行扣款。
距离年底还有一个半月的时间,没有签订协议的贷款职工,请抓紧时间通过各管理部服务大厅、中心网站的个人网厅或微信(公众号:威海市住房公积金)进行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12329咨询。
业务详情参阅:《关于全面开通冲抵还贷业务的通知》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11日